梅毒暴露后处理

护士在接诊一名新病人时,手上有伤口接触病人血液时未戴手套,后检查发现该病人有梅毒,护士查RPR阴性,当时进行职业暴露评估时医生说不需预防性用药,现在有距离职业暴露发生有40天了,复查RPR阴性,现在科室提出争议,说应该预防性用药。各位老师,请教一下,现在用药还有意义吗?如果下次再发生这种情况,是否应该预防性用药呢?如果用药,剂量、疗程是怎样的。该护士还需要追踪吗?
已邀请:

静雨轩&&

赞同来自:

都过去40天了,预防的意义就不大了吧,关键在于病人诊断梅毒做了哪些检查,有没有分期?要用药也只能出现问题后,治疗性用药。

舒窈&&

赞同来自:

RPR阴性的证明患者不是现症感染,没有传染性的。不必要预防用药。

沉静之心&&

赞同来自:

既然复查是阴性,应该没有可担心的啦,梅毒监测有假阳性病例,还有梅毒的传播途径主要是性接触传播,因此不必纠结,倒是今后要注意督促医务人员预防为主、紧急处理、及时报告,早期预防!

黄2016.3.14&&

赞同来自:

谢谢各位老师的解答,谢谢了

vision&&

赞同来自:

          谢谢大家,路过学习了。

不忘初心&&

赞同来自:

路过学习了

要回复问题请先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