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被血液体液污染的输液瓶如何处理?

各位老师,国家卫计委颁布关于加强医疗废物管理的通知,未被血液体液污染的输液瓶不算医疗废物,还不让随意处置,到底怎么办?你们怎么做的?多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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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生活垃圾处理,集中收集后由有资质的回收公司回收,不能随意卖给一般的废品回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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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
卫办医发〔2005〕2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环境保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环境保护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加强医疗废物监督管理工作,针对各地在医疗废物分类中存在的理解方面的差异,现对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属于医疗废物。根据卫生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联合下发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医发〔2003〕287号)规定,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不论是否剪除针头,是否被病人体液、血液、排泄物污染,均属于医疗废物,均应作为医疗废物进行管理。
二、使用后的输液瓶不属于医疗废物。使用后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但这类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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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使用后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不属于医疗废物,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回收公司进行回收,但这类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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