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 请开启后刷新浏览器获得更好的体验!
输入关键字进行搜索
搜索:
没有找到相关结果
Quendi.嘻&&
赞同来自:
404357356&&
尘埃1969
岩壁雪松&&
斌子&&
岩壁雪松 发表于 2016-7-13 13:54 按2009年的“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及2004年“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消毒工作程序及要点 ...
HASYGGK&&
小鱼儿001&&
要回复问题请先登录或注册
7 个回复
Quendi.嘻&&
赞同来自:
404357356&&
赞同来自:
尘埃1969
赞同来自:
岩壁雪松&&
赞同来自:
斌子&&
赞同来自:
如HIV、HBI、HCV等病人用后的器械不应先消毒,再清洗(手洗、机洗)、打包、灭菌/消毒。应该和其他普通器械一样处理,只有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和不明原因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器械才需要特殊处理!
HASYGGK&&
赞同来自:
小鱼儿001&&
赞同来自: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05-03-16
卫医发[2005]73号
第十二条 口腔诊疗器械清洗工作要点是:
一、口腔诊疗器械使用后,应当及时用流动水彻底清洗,其方式应当采用手工刷洗或者使用机械清洗设备进行清洗。
二、有条件的医院应当使用加酶洗液清洗,再用流动水冲洗干净;对结构复杂、缝隙多的器械,应当采用超声清洗。
三、清洗后的器械应当擦干或者采用机械设备烘干。
第十三条 口腔诊疗器械清洗后应当对口腔器械进行维护和保养,对牙科手机和特殊的口腔器械注入适量专用润滑剂,并检查器械的使用性能。
第十四条 根据采用的消毒与灭菌的不同方式对口腔诊疗器械进行包装,并在包装外注明消毒日期、有效期。
采用快速卡式压力蒸汽灭菌器灭菌器械,可不封袋包装,裸露灭菌后存放于无菌容器中备用;一经打开使用,有效期不得超过4小时。
第十五条 牙科手机和耐湿热、需要灭菌的口腔诊疗器械,首选压力蒸汽灭菌的方法进行灭菌,或者采用环氧乙烷、等离子体等其他灭菌方法进行灭菌。
规范上并没有要求器械消毒的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