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脉输注液体瓶上标注配置时间吗?

基层医疗机构与感染控制基本要求:抽出的药液、开启的静脉输入用无菌液体须注明开启日期和时间,放置时间超过2小时后不得使用,那么,请问你们医院怎么执行的?我们原来是在输液瓶上写明药名、配制时间、配药者姓名,而现在护理部规定不在瓶贴标注配制时间,避免药物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输入引发医疗纠纷。而我认为她们的做法看似规避风险,实则存在隐患。请问老师们的医院是怎么做的,你们认可护理部门的这种做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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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在透明处注明开启时间到小时,比如12.23 10时,避免院感或卫生监督抽查时超时使用,如果不标注视为过期使用;如果不标注小时,视为标注的日期8点开启,到检查时刻截止,一旦超时,更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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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计委的文件里明确重申了在多长时间内使用,而你如果不标注时间怎们能证明你是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的呢?一旦发生输液问题纠纷、需要举证倒置时,你能拿出证据证明你是在规定的时间内输注的液体吗?如果没有证据你就败诉了。另外,表面上看你是规避风险了,而实际上没有了日期和时间标注,执行者就可以随意延长开启液体的使用时间,如果经常超过规定时间配药或输液,存在着药液污染的可能,是更大的风险。我们规避风险也是在保障患者安全的前提下,用证据来证明我们的操作是规范的,而不是给经常违规者找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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