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多重耐药菌是否下相应的隔离医嘱有无出处?是否会引起不必要的投诉或纠纷?

各位老师:请教一个困惑已久的问题:就是多重耐药菌是否下相应的医嘱?跟据卫计委新的病案管理规定,病案的医嘱是可以允许病人复印的,如果下了医嘱是否会引起投诉或纠纷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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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山朗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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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院隔离技术规范》附录E(资料性附录)常见多重耐药菌感染患者的隔离措施,应该开隔离医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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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也在这个问题上纠结了很久,但最近接受检查以及与其他医疗机构相关人员多次沟通,还是觉得应该下接触隔离医嘱,我们已经开始执行了

没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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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卫生部下发的《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试行)》中

(二)严格实施隔离措施。

    医疗机构应当对所有患者实施标准预防措施,对确定或高度疑似多重耐药菌感染患者或定植患者,应当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实施接触隔离措施,预防多重耐药菌传播。


我的理解是,当然医生要开接触隔离的医嘱,要不,一般情况下,护士是不会去看病人的化验单的,有开了医嘱,护士就会执行了,也有据可行。还有也可以收取一些隔离费用的。


我不明白楼主所说的纠纷和投诉,如果做到了单间隔离或是同源同类隔离的话,我想病人是不会投诉这的,除非是你把多重耐药病人与普通病人在一起,那普通病人是有可能投诉的,


从卫生部2008年下发的《关于加强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控制工作的通知》卫办医发〔2008〕130号起到2011年《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试行)》的发布,至今也有好几年的时间了,我们医院临床科室对多重耐药菌的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基本上是能做到的,比较难做到的是外出到医技科室检查,医技科室的消毒隔离措施做不到位,有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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