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围手术期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若干问题

请教各位老师关于围手术期预防使用抗菌药物若干问题:

1、围手术期用药第一剂是否必须在术前0.5-4小时内使用。比如子宫切除手术,如果因为考虑可能手术范围大,或术前1周左右有刮宫等子宫宫腔操作史,术前1-2天开始使用头孢类抗菌药物静滴预防,手术当天亦在术前0.5-1小时内使用,术后24小时内停药,请问是否符合围手术期用药?

2、关于预防用药不超过24小时,这24小时怎么定义?是指术后首剂到末剂使用时间在24小时内,还是包括术前0.5-1小时的那一剂?不如医嘱:术前临方:头孢呋辛1.5术前0.5-1小时静滴,术后长方:头孢呋辛1.5  q8h,24小时内停药是指术前1剂,术后2剂,还是术前1剂不算,术后可以用3剂。

3、清洁手术预防用药率及术前0.5-1小时时机合理率:如果医生一开始并不打算使用抗菌药物,但由于手术过程中手术范围较大,手术结束即追加预防使用抗菌药物,请问在计算术前0.5-1小时时机合理率时,这类病人是否统计在分母中?如果不统计在分母中,那么在计算清洁手术预防用药率时该病例是否统计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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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bysoph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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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所有的围手术期预防用药第一剂都否必须在术前0.5-1小时内使用(在手术室用),包括I类和II类切口;其次,总使用时间不超过24H,从切皮算起,到停药时间为止;最后,只要是清洁手术,在计算清洁手术预防用药率与时机合理率时均统计在内。

y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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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机合理性不单是看数字,要客观分析的。

荷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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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中要求

1.第一个问题:

术前用药没有特别强调Ⅰ类切口,应针对所有切口。静脉输注应在皮肤、黏膜切开前0.5-1小时内或麻醉开始时给药,在输注完毕后开始手术,万古霉素或氟喹诺酮类等由于需输注较长时间,应在手术前1-2小时开始给药。清洁-污染手术和污染手术的预防用药时间亦为24小时,污染手术必要时延长至48小时。过度延长用药时间并不能进一步提高预防效果,且预防用药时间超过48小时,耐药菌感染机会增加。

2.第二个问题:

我个人觉得术后24小时,是不是可以理解为从手术结束起算24小时,比方说病人今天中午12点手术结束,那么抗菌药物预防性使用时间可以到明日中午12点?希望有专家做出更专业的解释。

3.第三个问题:

个人认为在计算围术期用药合理率时可以计入分母,但不能计入分子。清洁手术预防用药率不应计入,因为根据您的描述该病例不属于清洁切口,而是属于清洁-污染切口。


Jul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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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儿 发表于 2017-3-30 16:29

老师您好,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中要求

1.第一个问题:

术前用药没有特别强调Ⅰ类切口 ...



老师你好,关于第三个问题可能我描述上不到位。手术是属于清洁手术的,比如子宫肌瘤剔除术,术前医生不打算使用抗菌药物,由于手术过程中可能实际情况比医生预期的要复杂点,手术范围比较大,但未串通子宫。那么医生就考虑术后预防使用抗菌药物,以防发生感染。这类病人在计算清洁手术0.5-1小时用药时机合理率时,我个人也是认为应该计算在分母中的,不计算在分子中,但是这样很难达到国家100%的比率了。

海内知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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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用药时间是从术前首剂给药时开始计算,不应从手术结束后才开始计算!

海内知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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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手术的预防用药率统计,对于因术中出现意料之外的情况而导致术前未用术后才用的情况,应该分母及分子都应该算。但对于时机合理率的统计,是否可以考虑将其剔除?特殊情况吗,只要医生有这正确的防控意识并于病程记录中交代清楚原因即可。

明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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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ie 发表于 2017-3-31 08:00

老师你好,关于第三个问题可能我描述上不到位。手术是属于清洁手术的,比如子宫肌瘤剔除术,术前医生不打 ...



不能为了达标而降低标准,不达标正好是改进的时机,反馈给外科医生,让医师知道自己用药的真实情况,才能教育临床医师,也许不久的将来就达到真正的目的--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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