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龄婴儿患腹泻用庆大致耳聋获赔十万

非法行医者竟然给4个月大的婴儿使用禁用药品致其耳聋,4月19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杨柳华赔偿原告袁杰人身损失费10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3年10月6日、7日,4个月大的婴儿袁杰因腹泻、发热被其父母抱到杨柳华的个体诊所就诊。杨柳华连续两天给袁杰注射了卫生部门明令对婴儿禁用的庆大霉素。2005年9月,袁杰的父母发现已两岁多的袁杰还不会说话,医院确诊为双耳感觉神经性耳聋。法医鉴定认为,如能排除其用药前听力障碍和其他造成感觉神经性耳聋的情况,则双耳听力下降与此前的用药有关,已构成Ⅴ级伤残。另查明,杨柳华既无从医资格证也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属非法行医。



   法院认为,杨柳华非法行医,又未提供袁杰用药前听力障碍和其他造成感觉神经性耳聋的证据,故认定其行为存有严重过错,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http://www.medlaw.cn/news.asp?id=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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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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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应负责吗?悲剧再次发生!

三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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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婴儿注射庆大霉素!又是一个悲剧!!

清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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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叹。。。

有个师兄就是在卫生监督工作,像这种无证的诊所他们查得很辛苦,无证开诊所的一看到卫生监督的就关门了,有一次遇上个没关的,诊所老板店都不要直接就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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