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培养单上必须注明平皿个数吗?

近期我院血透室接受了市质控中心检查,专家检查组的护士长对我院血透室空气培养单提出一个问题,就是化验单上必须注明平皿放置的个数,如治疗室后注1、2、3,透析间后注1、2、3、4、5,从而体现出监测时平皿是按照规范要求的面积大小布点的,我们实际做的是化验单上注明科室、监测房间、平皿暴露时间,其后是检验科出具的检测结果。另外护士长现场提问护士监测暴露时间、平皿布点要求均回答正确,所以我想请教一下,化验单上注明平皿个数是必须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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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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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没有这个必要,只有按要求摆放就可以了。

gnwsz9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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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也认为没有必要,只要按规范做可以了,我院上次血透检查说清洗拖把池上要张贴明显标识,其实拖把上我们已有明显分区标识,并一直按分区使用,就这一点也被扣分了。真是郁闷!!

wangrui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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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必要,只要按着规范进行布点摆放培养皿即可。

lh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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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没有必要。按照申请单上的内容逐项填写就可以了,至于用几个培养皿,必须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布点,否则结果将无参考价值。

没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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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要求临床科室这样注明的,这样好确认是否摆放正确,而且检验科人员也好除数。护士轮转快,新护士多,每季度监测一次,有的护士一年也轮不到做一次的,我发现科室护士自己做时,有的会放一个,有的放二个,所以我个人认为有注明更好。

男人·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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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这个必要必须标明放置平皿个数,如果他们必须需要的话,也可以标明,毕竟人家是上级部门,虽然有时候说话不准确。

小雪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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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在申请单上注明的,因为室间大小不同,以便了解是否放置数量正确

txyy_yg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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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生物室确实应该知道平皿放置的个数,您可以给微生物室一张清单,具体注明每个地方平皿放置的个数,这样就不用在每张化验单上注明了。

兰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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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不着写平皿数的,按规范要求做就可以了。

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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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上并没有要求化验单上要注明平皿数,医院根据自己的情况为了方便监督之类,并且有足够的时间,注明平皿数也不违反原则。我们医院化验单上没有注明。楼主可以问问同级别的医院有没有注明哦。

二进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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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并没此要求。况且,注明亦何用之有?

散步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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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化验单上是注明科室,监测房间,房间级别,平皿数,平皿暴露时间的。这样平皿数便于化验室除数,整张化验单,不管是上级来检查的领导看,还是自己看,都一目了然,如果是科室自已要做时,看看化验单,也知道怎么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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