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发布的关于职业暴露的法律法规?

本帖最后由 依依 于 2014-7-23 10:20 编辑


请问各位老师,近年来,卫生部发布的有关职业暴露的法律法规包括《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2004年》《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2009年》,还有哪些呢?另外各位老师在您的医院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的处理流程是什么样子的呢?检验由哪个科室承担,用药由哪个部门承担,评估又是由哪个部门承担?费用又是如何支付的呢?如何进行追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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娜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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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检验是医生评估后有检验科完成,药物是根据医嘱有药剂科提供的,评估是由医务科安排感染科的医生来完成的。

老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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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知道的就是《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2004年》《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2009年》,没有看到过还有哪些。

医院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的处理流程、费用问题、评估过程、费用支付、追踪各个医院根据自己医院的情况而制定,没有统一模式。

感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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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过学习,职业防护也是我们感控的一项重要工作,要有制度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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