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细菌培养,医生、药师、感染管理人员密切合作,赢得官司
2006年2月下旬,我们病房收治一12岁男孩,重症病毒性脑炎恢复期、去大脑强直状态、下呼吸道感染、Sepsis、肝、肾、心肌等损害。诉患脑炎在市医院住40天,出院后5天住我院神经内科康复治疗,期间内科没给与吸痰,致使病情加重、昏迷。并反复说明在市医院病情痊愈。
经市医院联系了解到住院期间曾因肺部感染气管切开,用过亚胺培南、万古霉素。出院时体温37~38℃之间,睁眼昏迷、肢体瘫痪、靠鼻饲管进食。 住我院神经内科4整天,听诊少量痰鸣音,体温38℃左右,最后一天体温升至39,家长签字自动出院。出院后体温持续在41~42℃,大量痰鸣音。
先给头孢他定抗感染,后根据痰培养结果更换抗菌药物,抗感染治疗一般10~14天感染控制停药,停药10~14天再次发生呼吸道感染,如此多次进行痰培养,更换抗菌药物。
病人家长顽固地认为患儿病情系神经内科没给与吸痰而至,自入院1周后即不交费。多次纠集闲散人员在医院闹事,并扬言已准备好刀具、要杀我(儿科主任)。
治疗期间,所有治疗方案均经儿科医生、临床药师、感染管理科共同制定,在应用亚胺培南、万古霉素、环丙沙星 丁胺卡那均把选择的指证、 不良反应等写出书面的知情同意书,签字后再实施。
在两次鉴定的陈述中,没有对儿科治疗过程提出任何疑问。而经市、省两级医学会鉴定,神经内科不存在医疗事故。同时儿科的治疗中不存在任何差错,病人的结局完全是病情严重自然转归,与医疗过程无因果关系。
在长达402天的住院过程中,如果治疗处理稍有不当,导致病情加重,将无法完全区分是自然转归还是医疗不当,医院将处于无法举证的境地。
即使鉴定医院无任何过失,仍住在医院不出院,医院起诉,两次开庭才出院。仍欠医院近6千元医疗费。
几点体会:
1.病人应属于医院内下呼吸道感染感染。病原菌铜绿假单胞菌、MRSA。属于最难治疗的两种细菌。
2.反复细菌培养,根据药物敏感试验选择抗菌药物,对感染控制起到重要作用。
3.感染的控制得益于临床医生、药师、感染管理科、细菌室人员的密切合作。并且我们第一次深切的体会到药师、微生物人员、感染管理科对抗感染治疗的优势,并在这两年中合作的更密切。
4.最后一次痰培养大肠埃希菌(ESBL+)+++,为节省费用,有人建议用阿莫西林舒巴坦,是药师坚持使用丁胺卡那、哌拉西林他唑巴坦,前者用了10天,后者用了20天,从此没再发生呼吸道感染。
5.我们所面对的病人,不排除治病以外还有其他动机。每一个病人都有可能把我们告上法庭。在该病人住院的前10天,我的体重减了4公斤。但是我觉得我们全科室、全医院的努力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我们所从事职业的荣誉和尊严。
住院过程中痰培养结果与抗菌药物使用:
2006-2.23痰培养 铜绿假单胞菌+++, 亚胺培南。
3.3 痰培养 铜绿假单胞菌+++、 MRSA+++ 因铜绿假单胞菌对亚胺培南耐药选用用环丙沙星、去甲万古霉素。
3.10 痰培养 铜绿假单胞菌+++、 MRSA++。
4.26 连续2次痰培养 铜绿假单胞菌+++ 环丙沙星、丁胺卡那。
5.8 痰培养 铜绿假单胞菌++ 哌拉西林
6.10 痰培养 铜绿假单胞菌+++ 环丙沙星、丁胺卡那
7.8痰培养 铜绿假单胞菌+++ 环丙沙星、丁胺卡那
7.24 痰培养 大肠埃希菌(ESBL+)+++ 丁胺卡那、哌拉西林他唑巴坦
现在看来第一次痰培养铜绿假单胞菌+++, 单用亚胺培南欠妥,应联用抗菌药物。
这是我从医25年,耗费心血最大的、最难忘的一个病人。
经市医院联系了解到住院期间曾因肺部感染气管切开,用过亚胺培南、万古霉素。出院时体温37~38℃之间,睁眼昏迷、肢体瘫痪、靠鼻饲管进食。 住我院神经内科4整天,听诊少量痰鸣音,体温38℃左右,最后一天体温升至39,家长签字自动出院。出院后体温持续在41~42℃,大量痰鸣音。
先给头孢他定抗感染,后根据痰培养结果更换抗菌药物,抗感染治疗一般10~14天感染控制停药,停药10~14天再次发生呼吸道感染,如此多次进行痰培养,更换抗菌药物。
病人家长顽固地认为患儿病情系神经内科没给与吸痰而至,自入院1周后即不交费。多次纠集闲散人员在医院闹事,并扬言已准备好刀具、要杀我(儿科主任)。
治疗期间,所有治疗方案均经儿科医生、临床药师、感染管理科共同制定,在应用亚胺培南、万古霉素、环丙沙星 丁胺卡那均把选择的指证、 不良反应等写出书面的知情同意书,签字后再实施。
在两次鉴定的陈述中,没有对儿科治疗过程提出任何疑问。而经市、省两级医学会鉴定,神经内科不存在医疗事故。同时儿科的治疗中不存在任何差错,病人的结局完全是病情严重自然转归,与医疗过程无因果关系。
在长达402天的住院过程中,如果治疗处理稍有不当,导致病情加重,将无法完全区分是自然转归还是医疗不当,医院将处于无法举证的境地。
即使鉴定医院无任何过失,仍住在医院不出院,医院起诉,两次开庭才出院。仍欠医院近6千元医疗费。
几点体会:
1.病人应属于医院内下呼吸道感染感染。病原菌铜绿假单胞菌、MRSA。属于最难治疗的两种细菌。
2.反复细菌培养,根据药物敏感试验选择抗菌药物,对感染控制起到重要作用。
3.感染的控制得益于临床医生、药师、感染管理科、细菌室人员的密切合作。并且我们第一次深切的体会到药师、微生物人员、感染管理科对抗感染治疗的优势,并在这两年中合作的更密切。
4.最后一次痰培养大肠埃希菌(ESBL+)+++,为节省费用,有人建议用阿莫西林舒巴坦,是药师坚持使用丁胺卡那、哌拉西林他唑巴坦,前者用了10天,后者用了20天,从此没再发生呼吸道感染。
5.我们所面对的病人,不排除治病以外还有其他动机。每一个病人都有可能把我们告上法庭。在该病人住院的前10天,我的体重减了4公斤。但是我觉得我们全科室、全医院的努力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我们所从事职业的荣誉和尊严。
住院过程中痰培养结果与抗菌药物使用:
2006-2.23痰培养 铜绿假单胞菌+++, 亚胺培南。
3.3 痰培养 铜绿假单胞菌+++、 MRSA+++ 因铜绿假单胞菌对亚胺培南耐药选用用环丙沙星、去甲万古霉素。
3.10 痰培养 铜绿假单胞菌+++、 MRSA++。
4.26 连续2次痰培养 铜绿假单胞菌+++ 环丙沙星、丁胺卡那。
5.8 痰培养 铜绿假单胞菌++ 哌拉西林
6.10 痰培养 铜绿假单胞菌+++ 环丙沙星、丁胺卡那
7.8痰培养 铜绿假单胞菌+++ 环丙沙星、丁胺卡那
7.24 痰培养 大肠埃希菌(ESBL+)+++ 丁胺卡那、哌拉西林他唑巴坦
现在看来第一次痰培养铜绿假单胞菌+++, 单用亚胺培南欠妥,应联用抗菌药物。
这是我从医25年,耗费心血最大的、最难忘的一个病人。
没有找到相关结果
已邀请:
19 个回复
huanluorensheng&&
赞同来自:
小点点&&
赞同来自:
老朽&&
赞同来自:
1995薰衣草&&
赞同来自:
gjs661&&
赞同来自:
在市医学会鉴定后,法院说其实他们就是医疗欺诈,在市医院治不好了,赖在你们医院不走。并且说“住院费是要不回来了,别给他赖着就不错”。最后果然欠下6万住院费。医院总算没赔他们钱。
医生的维权意识却相对滞后。怎样维权呢?
我的一个交警队的朋友在描述自己办案(处理交通事故)后说“严格按照法律就是最大的自我保护”。
我们医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操作规范不也是最大的自我保护吗!!!
在刚刚闭幕的第十届全国感染病(杭州)学术会议上,邓利强律师要求医生不仅满足于打赢一场官司,而要在立法时发出我们的声音:
第一点:我们医生的权益保护是令人担忧的。这件事情是和每一位医生相关,请您不要作为旁观者,我们希望医生积极的发出声音,而不是沉默。
第二点:这种参与的方式,我希望是在立法的时候强烈发出我们的声音。这比我们打赢一场官司是更高层次的维权。在制定规则的时候有我们的声音,显然是有利的。不要做立法的旁观者。
最后:在医患关系中,医生是主导地位。虽然压力很大,收入不高,但还是要把患者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
http://www.dxy.cn/cms/portal/mee ... 1/781/802/6644.html
我在想,增设医院感染医疗纠纷与警钟长鸣仅仅是维护患方的权益吗?
[ 本帖最后由 gjs661 于 2008-9-17 06:58 编辑 ]
楚楚&&
赞同来自:
星火&&
赞同来自:
safihu&&
赞同来自:
非常正确的合作模式。
gjs661&&
赞同来自:
2个月前,市医院儿科2个主任告诉我们,北京的专家来市里讲课说:“全国的医疗纠纷最多是山东,山东最多是LY(我们市)”,市医院的主任加了2句:“LY最多在CS和TC(我们市南部的两个县,TC就是我所工作的县),CS人好打仗,TC人好告状。”
特殊的环境,使我们有很深切的感受与体会。这可能就是我们特别重视知情同意书,而不为很多人理解的原因。
其实,我们的这点法律意识就是被病人”逼“出来的。
曾经,医学与法律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个专业。咱们上学时根本就没有上一天法律课。而在公众法律意识普遍增强之时,有的医生的法律意识却少的可怜。
弄懂法律,才能保证依法执业。严格遵循法律、法规、SOP不仅是保护患者,更是保护自己。
就本例而言,我们在患儿入院就进行痰培养,结果为铜绿假单胞菌+++,可以明确不是(在我们医院形成的)医院感染。所以我们认为,按照《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指导原则》,在应用抗菌药物前做细菌培养,即是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要求,也是应对举证倒置的重要举措。
[ 本帖最后由 gjs661 于 2008-9-21 21:24 编辑 ]
薇荷&&
赞同来自:
桂花香&&
赞同来自:
"感染的控制得益于临床医生、药师、感染管理科、细菌室人员的密切合作。并且我们第一次深切的体会到药师、微生物人员、感染管理科对抗感染治疗的优势,并在这两年中合作的更密切。"
非常好的模式!值得学习!
“就本例而言,我们在患儿入院就进行痰培养,结果为铜绿假单胞菌+++,可以明确不是(在我们医院形成的)医院感染。所以我们认为,按照《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指导原则》,在应用抗菌药物前做细菌培养,即是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要求,也是应对举证倒置的重要举措。
”
说得好。
落花生&&
赞同来自:
紫菱&&
赞同来自:
非常正确的合作模式,希望各家医院真正重视起来。
艾丽斯&&
赞同来自:
沧海一粟&&
赞同来自:
黄冬雪儿&&
赞同来自:
niujialan&&
赞同来自:
yizhenfeng&&
赞同来自:
WQI&&
赞同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