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控管理】血液净化室消毒隔离管理操作规程

1 环境布局设置与防护用品管理要求
1.1 血液净化室建筑布局应遵循环境卫生学和感染控制的原则,应达到布局合理、分区明确、标识清楚,功能流程合理和洁污区域分开的基本要求。
1.2 血液净化室应分为辅助区域和工作区域。辅助区域包括工作人员更衣室、办公室等。工作区域包括透析治疗区、治疗室、水处理间、候诊区、接诊区、储存室、污物处理区;开展透析器复用的,应设置复用间。并达到以下要求:
1.2.1 透析治疗区、治疗室等区域应当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中规定Ⅲ类环境的要求,并保持室内清洁、干燥,通风换气不少于2次/日;
1.2.2 患者进行血液透析治疗时,应严格限制流动人员,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透析治疗区。
1.2.3 应设有隔离透析治疗间或者独立的隔离透析治疗区,配备专门治疗用品和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用于对需要隔离的患者进行血液透析治疗。感染患者使用的设备和物品如病历、血压计、听诊器、治疗车、机器等应有标识。
1.2.4 透析治疗区每个透析单元面积≥3.2m^2,床间距≥1m。
1.2.5 患者使用的床单、被套、枕套等物品,应一人一用一更换。
1.2.6 血液净化室地面、桌面、透析机表面等物体表面保持清洁;有血液、体液及分泌物污染时用有效氯500mg/L—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
1.3 防护用品。血液净化室应配置包括手套、口罩、隔离服、防水围裙、面罩、护目镜及洗眼装置等个人防护用品。
2 血液净化中消毒隔离管理要求
2.1 进入患者组织、无菌器官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灭菌水平;
2.2 接触患者皮肤、粘膜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消毒水平;
2.3 各种用于注射、穿刺、采血等有创操作的医疗器具必须一用一灭菌;
2.4 血液透析室使用的消毒药械、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器具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5 每次透析结束后,应对透析单元内透析机等设备设施表面、物品表面进行擦拭消毒,对透析机进行有效的水路消毒,对透析单元地面进行清洁,地面有血液、体液及分泌物污染时使用消毒液擦拭;
2.6 根据设备要求,定期对水处理系统进行冲洗消毒,每次冲洗消毒后应测定管路中消毒液残留量,确保安全。
3 医护人员管理
3.1 工作人员进入血液净化室时应更衣、换鞋、戴帽子、操作时戴口罩。
3.2 严格执行《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3.2.1 医务人员在接触患者前后应洗手或用快速手消毒剂擦手;医务人员在接触患者或透析单元内可能被污染的物体表面时应戴手套,离开透析单元时应脱下手套。
3.2.2 医务人员在进行以下操作前后应洗手或用快速手消毒剂擦手,操作时应戴口罩和手套: 深静脉插管、静脉穿刺、注射药物、抽血、处理血标本、处理插管及通路部位、处理伤口、处理或清洗透析机时。
3.2.3 在接触不同患者、进入不同治疗单元、清洗不同机器时应洗手或用快速手消毒剂擦手并更换手套。
3.2.4 医务人员脱去个人保护装备后,开始操作前或结束操作后,从同一患者污染部位移动到清洁部位时,接触患者粘膜、破损皮肤及伤口前后,接触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伤口敷料后等,应进行卫生洗手或卫生手消毒。
3.3 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并按照标准预防的原则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发生职业暴露后,应立即进行规范的局部处理,并填报《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登记表》。
3.4 隔离区护理人员应相对固定,不得同时护理非隔离透析区的患者。
3.5 每年对工作人员进行HBV、HCV、HIV等经血传播疾病相关标志物检测,定期进行免疫接种。
3.6 加强医护人员消毒灭菌知识和医院感染知识的培训,提高个人防护和医院感染预防控制意识。
4 患者管理
4.1 患者在首次透析治疗前及透析治疗后每半年,应进行经血传播疾病如HBV、HCV、HIV和梅毒螺旋体等相关标志物检测,检测结果应详细登记,原始资料妥善保存。
4.2 HBV、HCV、HIV和梅毒螺旋体感染的透析患者,应分别在各自隔离透析治疗间或隔离透析治疗区进行专机血液透析,治疗间或治疗区、血液透析机相互不得混用;每例患者间应常规进行透析机表面及内置管路消毒。
4.3 感染指标检测未出具结果报告,但需要紧急血液透析的患者,可暂时安排在急诊透析区进行。
4.4 怀疑存在或已明确存在有经血传播疾病(HBV、HCV、HIV和梅毒螺旋体感染),以及存在其他高危因素的患者,应使用一次性透析器。
4.5 患者应更换清洁拖鞋后方可进入血液净化室,患者非必须用品不得带入血液净化室内。
4.6 对透析中出现发热反应的患者,应及时进行血培养和透析液培养,查找感染源,针对病情,采取相应控制措施。
5 透析后的消毒隔离管理
5.1 每次透析结束后,应根据透析机的型号和要求,对透析机进行清洗消毒。透析机外表应随时保持清洁、干燥,有专用清洁工具。普通透析间透析机表面每天透析结束后常规擦洗1次,如没有肉眼可见的污染时应对透析机外部进行初步的消毒,采用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若血液污染到透析机,应立即用1000mg/L浓度的含氯消毒剂的一次性布擦拭去掉血迹后,再用500mg/L浓度的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机器外部。感染透析间的透析机每天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
5.2 每日透析结束时应对机器内部管路进行消毒。消毒方法按不同透析机厂家出厂说明进行消毒;透析时如发生破膜、传感器渗漏,在透析结束时应对机器立即消毒,消毒合格后的机器方可再次使用。感染间透析机内部管路,每天用20%柠檬酸消毒。
5.3 一次性使用的透析器、管路不得重复使用;急诊透析患者、HBV、HIV阳性患者使用的透析器不可重复使用。
5.4 可重复使用的透析器,应按照《血液透析器复用操作规范》要求,只能用于同一患者,用后及时处理,严格消毒,妥善保管。
5.5 对透析用水、透析液等每月进行细菌学监测,每季度进行一次内毒素检测。
5.6 定期监测消毒剂有效浓度;消毒剂配制和保存方法适当,有效含量达标。盛放消毒剂的容器,每周更换消毒或灭菌1-2次。
6 水处理系统的维护与消毒
6.1 反渗机和供水管路,按照产品说明要求与方法,定期进行清洗、消毒,并做好记录。
6.2 透析用水在消毒前采样监测细菌总数和内毒素,在细菌超过50cfu/ml或内毒素超过1EU/ml时,应提前进行干预并监测水质,建议清洗或更换反渗膜,并在供水管路中安装内毒素过滤器。每次消毒后应监测消毒液的残留浓度,结果应达标。
6.3 砂滤器应每天进行反冲,防止砂滤器阻塞,影响出水压力和过滤器功能。石英砂过滤器和活性炭过滤器根据用水量每周反洗1~2次,一般每年更换1次;树脂软化器阳离子交换树脂一般每1~2年更换1次;再生装置再生周期为每2天再生1次。精密过滤器过滤精度为5~10μm,一般2个月更换1次。反渗透膜每2~3年更换1次沙,滤器应每天进行反冲,防止沙滤器阻塞影响出水压力和过滤器功能。
6.4 水处理系统包括反渗机本身和供水系统的消毒每3个月一次,透析液配置容器每周消毒2-3次,消毒后用透析用水冲洗干净。
7 内瘘穿刺与留置导管的感染防控
7.1 医务人员操作前应戴帽子、口罩、进行手卫生、戴无菌手套,穿刺前准备好合适的穿刺针,内瘘穿刺前嘱患者彻底清洁手臂皮肤。
7.2 穿刺点应严格消毒,用2%碘酒消毒1次,75%酒精脱碘2次,消毒范围以穿刺点为直径15cm以上,穿刺成功后用创口贴覆盖穿刺点,并妥善固定穿刺针。
7.3 内瘘穿刺时,应在穿刺处铺无菌治疗巾,消毒导管口,取下肝素帽,再次消毒后,连接无菌注射器,抽出导管内的封管和可能形成的血凝块。
7.4 透析过程中留置导管与透析管路接管处用无菌敷料覆盖。血液透析结束时,戴无菌手套,再次消毒穿刺点,封管后拧紧消毒肝素帽,然后覆盖无菌敷料,正确压迫止血。
7.5 做好卫生宣传工作,嘱患者要保持内瘘侧手臂皮肤清洁、干燥,血液透析后内瘘侧手臂切口勿进水。
7.6 应每日常规消毒导管周围皮肤,一般用碘伏棉球由内向外消毒,消毒范围直径应大于>375px,并清除局部血垢,覆盖无菌纱布后妥善固定。同时,应告知患者留置导管期间做好个人卫生,保持局部清洁,干燥,避免淋浴。
8 加强医院感染控制监测
8.1 开展环境卫生学监测,每季度不少于1次,结果应达标。发现问题时,应当及时分析原因并进行改进。发生经血液透析导致的医院感染暴发,应当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医院有关管理规定进行报告。
8.2 透析用水与透析液监测每月1次,结果应达标。
8.2.1 透析用水采样部位为反渗水供水管路的末端,细菌总数<100cfu/ml;内毒素监测每季度1次,采样部位为反渗水供水管路的末端细菌总数<1EU/ml。
8.2.2 透析液监测采样部位为反渗水供水管路的末端,细菌总数<100cfu/ml;内毒素监测每3个月1次,采样部位为反渗水供水管路末端,细菌总数<1EU/ml;每年应覆盖所有的透析机。
8.3 透析机内管路消毒后消毒液残留浓度:过氧乙酸<1×10^7,游离氯<0.5mg/L。
8.4 医务人员手卫生消毒效果监测,每季度监测不少于1次,结果应达标(≤10cfu/c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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